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

4/23 國內大事記:孫穗芬條款 後座繫安全帶三讀

孫穗芬條款 後座繫安全帶三讀

更新日期:2011/04/23 11:01


國父孫女孫穗芬車禍傷重不治,加速了「後座乘客繫安全帶」立法的腳步,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未來後座未繫安全帶,平面道路開罰1500元,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,則開罰3000到6000元。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三讀通過,意思是一般來講,如果後座乘客沒繫安全帶將開罰駕駛人,平面道路處以1500元罰鍰,高速公道或快速道路,則是罰3000到6000元。不過,計程車例外。

其實後座繫安全帶從2006年,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命危,開始提案修法,拖了5年,一直到今年元旦國父孫女孫穗芬車禍傷重不治,加快了修法腳步,現在只等行政院核定實施日期,經過宣導期,就會開始執法。

日本曾經舉辦實車撞擊測試,後座沒繫安全帶者,從擋風玻璃飛出去,有繫安全帶的人,則是毫髮無傷,可見繫安全帶小小的動作,卻對生命安全有大大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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