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勞死頻傳 不肖企業仍逍遙
更新日期:
2011/03/09 00:07呂苡榕
▲過勞死案件頻傳,過勞死員工家屬及勞工團體8日前往行政院抗議,要求政府正視過勞死背後的結構性因素,讓勞工能有安心的勞動環境。(圖文/郭晉瑋)
去年9月南亞發生工程師過勞死事件,年僅29歲的工程師被發現暴斃電腦前。這只是台灣勞動環境下,全民過勞的冰山一角。在台灣,大眾運輸司機、保全人員和代工廠生產線上的員工全都是過勞死的高危險群。雖然過勞死案例頻傳,但由於過勞死認定標準繁複、門檻又高,多數員工無法獲得應有賠償。
勞委會修改標準無用
因為去年的工程師之死,勞委會修改了過勞死認定標準,未來認定標準有三,分別是「異常事件」、「短期工作過重」及「長期工作過重」。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痛批:「有修跟沒修一樣!」工傷協會專員楊國楨指出,工時認定有困難,因為許多員工上下班有打卡,也有不少人回家後繼續工作,甚至不少公司在員工加班超過一定時數後,要求員工打完卡繼續工作,加班費直接給現金,這些超時部份難以查證。
以去年南亞工程師徐紹斌為例,徐下班先打了卡,繼續留在公司加班,但公司卻一口咬定他已下班,楊國楨質疑:「誰會沒事下班不回家、留在公司,除了工作還會是什麼?」
徐爸爸表示,大企業以責任制當做藉口逃避責任,勞委會也沒積極介入調查,頂多罰公司6萬塊。「6萬塊對某些公司來說,多賣兩支手機就賺回來了,罰起來根本不痛不癢!」徐媽媽聲淚俱下地表示,政府說要獎勵生育,但是一個小孩栽培到碩士畢業,工作3年就過勞死,「不良的勞動制度毀了自己的孩子,這種條件下,媽媽們怎麼敢放心生育?」
過勞死認定門檻過高
超時工作導致勞工過勞,但勞委會的認定門檻相當高,許多勞工根本無法獲得職災補償。跑船30年的張先生18歲開始在船上工作,前幾年因為工作過勞而中風,但船家考量成本,沒有及時靠岸送他就醫,造成病情惡化。
回到台灣,張先生前往醫院職業病門診,獲得醫生認可,但勞委會表示張先生有抽菸習慣,中風可能是個人生活習慣不良引起,拒絕認定為職災,讓張先生相當憤怒。
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也表示,勞委會公布的「過勞死認定標準」只有將「腦血管」及「心臟疾病」納入基準,肝病沒有納入,在日本,就連自殺或是精神疾病都可納入認定。
勞委會仍以工時量化標準做為判斷依據,判定勞工是否因超時工作而過勞,可是長期累積的壓力都可能引發過勞。勞工必須準備相當多的資料,包括工作時數證明等,才能向勞保局申請。這些東西都握在資方手上,勞方難以取得。劉念雲表示,萬一勞工在進公司前的健康檢查中,已檢驗出高血壓等疾病,或有抽菸、喝酒習慣,之後的過勞死認定將很難通過。
要求政府重預防工作
勞委會與國民健康局合作推動職場健康,教大家如何吃得健康,還有戒菸教室協助調整生活習慣,這些做法讓勞工團體批評,政府仍然沒有重視「預防」,僅在末端進行補救。
勞工團體表示,預防過勞發生,除了召開跨部會協商,研擬如何建全勞動環境,也必須取消勞基法84條之1的規定,保障工時上限和基本工資,降低資方鑽漏洞的可能性。此外,勞委會應積極進行勞動檢查,公佈過勞企業名單,對引發過勞死的企業處以刑責。
抗議結束後,勞團代表與勞委會勞工安全處、衛生署等部會代表面談,勞安處強調已積極推動職場內設有廠醫,廠醫和醫院醫師共同認定員工過勞後,勞委會將發文給該公司要求改進。公司一旦發生過勞死事件,勞委會將會要求檢方介入調查。
勞工團體不滿政府仍以解決事件的方式來處理,未曾正視造成過勞死的結構問題。工傷協會強調將安排更多活動,讓年輕人了解過勞死問題的嚴重性,持續前往其他部會抗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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