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請寫下片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三種權利並說明其原因。
2. 你認為在片中哪個權利在台灣的實現最為匱乏?
3. 請問片中哪種權力最需要透過國際合作實現?
1. 第十六條,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。
第十六條是有關結婚權,但其中只提到經成年男女雙方的同意才能締結婚姻,不禁讓我想到最近的同性戀議題,在我印象中,只記得僅美國有些州承認同性戀婚姻,顯示同性戀者的人權和各種權利仍未伸張。另之前於印度種種逼嫁幼女情形不斷出現,令人心痛。
第二十一條有關公民權及參政權,會讓我印象深刻單純只因為其中一句話「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」顯示且提醒了我,那些高高在上儼然不可侵犯的政府官員應該是要站在「服務」的位置上,而不是「被服務的對象」。但比較這世界上真實發生的許多事件(例如菲律賓總統貪污案、非洲國家軍政府的暴力統治、台灣種種弊案)恰好是一個極大的諷刺。
第二十四條有關休閒權,其中提到工作時間應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給薪休假的權利。對照事實又是一個強烈的諷刺。責任制、無薪假、生產假、陪產假等等相關議題問題層出不窮。
我強烈的感受到世界人權宣言代表的是一個理想,而要走的路還很漫長。
2. 第十二條任何人的私生活、家庭、住宅、通信不得任意干涉,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。在台灣新聞無所不挖、無所不寫,什麼是新聞自由、什麼是侵犯隱私有些傳媒工作者顯然不懂。報導不實?當初登全版頭條放送,道歉啟示用極小篇幅角落位置。我相當厭惡台灣的傳媒一些可惡的現象,當然公正的報導不是沒有,只是放大到整個傳媒環境來看,我覺得很腐敗。到底某些記者心中的一把尺丟到哪去了呢?
3. 我覺得是第二十八條,其有關國際和平秩序權,沒有什麼比這個更需透過國際合作來實現的了,國際之間的和平關係人民的生命權、生存權等等。動盪的社會如何要求人權?當然尊嚴更不用說。戰場上有人生命被犧牲,戰爭時經濟敗退、人民失去工作、流離四散,非洲有些國家打仗,種族屠殺、童兵作戰、婦女被強暴……戰爭,是可能摧毀人的所有一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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